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⑬保障粮食稳定安全重在调动农民积极性******
作者:钟钰、李天祥 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有赖于要素投入保障、科技支撑和政策支持,但农民作为种粮微观决策主体,直接决定着这些因素对于粮食生产的作用效果。
从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看,保证农民种粮经济上获得社会平均利润,是制定粮食政策的基调,需要在“节本”“降本”“增效”三个层面协同发力。
节本需要适度经营、机械替代、科学减施并行
“节本”是指在不影响生产效果的前提下,提高规模经营水平,科学减少粮食生产要素投入数量。“节本”力求靶向精准。
一是推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总结推广“按户连片耕种”“一户一块田”等经验做法,通过完善承包关系,促进承包地集中连片;推广土地股份合作、联耕联种等规模经营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利不确地”,由村组集体统一经营或统一发包给新型经营主体。
二是加强农机装备攻关,提升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围绕粮农生产需要,按照节本降耗的标准,加强国外先进农机研发和制造技术的引进消化,加快节水灌溉、精准施药、定位施肥、秸秆处理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和推广。重点围绕双季稻机械化移栽、玉米籽粒机收等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种业机械化短板,推广应用一批高适应性技术装备和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实现农机农艺深度融合。
三是加强生产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生产要素集约化利用。运用市场化、多元化的服务创新,逐步让科学、精准、高效的生产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以提高单产、改善品质、降低物耗。大力支持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等为粮食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扩展农业分工经济。
降本需要合作组织、补贴支持、公共投资兼推
“降本”是指通过市场策略、政策支持和公共投资等,降低粮食生产要素投入价格,减少粮农投入成本。“降本”力求多元高效。
一是提升粮农的合作化和组织化程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精英的带动作用,把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农户按照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组织起来,引导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助推构建互助共享的生产经营关系网络,提升小农户参与市场议价、融入大市场的能力。
二是优化粮食补贴政策与补贴方式,降低要素获取成本。一方面,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的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将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另一方面,创新和完善农业保险和金融支持模式。推进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更多更好的新产品。扩大粮食产业链的信贷投放规模,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抵押质押物范围等。
三是发挥公共投资对私人投入的替代效应,降低生产投入成本。包括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力度,创造规模经营和机械化作业条件,并将晒场、烘干等配套设施纳入投资建设范围;集中建成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大农业科研、粮食储备、质量检测、市场促销等公共投资,改善流通领域基础条件和运行效率;以政府购买服务、服务补贴、项目资助等方式,提高粮农社会化服务可及性,减少私人支出成本。
增效需要延伸链条、优质优价、循环利用共振
“增效”是指通过延伸产业链条、鼓励优质优价、提高循环利用等,提升粮食生产附加值和经营收益。“增效”力求融合互促。
一是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让粮农更多分享增值红利。加快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打造粮食产业集群。按照有利于粮农分享增值收益的方向,重点培育各类粮油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和推动“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公司+粮油购销企业+农户”等不同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提升粮农参与产业化经营的积极性和增收能力。
二是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升级,加快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建设。着眼全产业链各环节,促进粮食优产、优购、优储、优加、优销“五优联动”,通过实施绿色仓储提升、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质量追溯提升、机械装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节粮减损健康消费提升等“六大行动”,全面推动粮食产业链转型升级,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
三是提高粮食产品循环利用程度,提升综合经济效益。加快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通过推广应用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生产和加工技术,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与产品附加值,提升粮食产业经济效益和种粮农民收益所得。
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